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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纂淮关统志 卷十经费

  淮关统志卷之十经费

  征解款目附

  国家设官分职,禄有常经。而一夫一役之微,亦必核其事之繁简,酌给工食,以资办公。此经费之不可少也。淮关兼并宿海,幅员辽廓,需人众多,经费未免浩繁。款目不分,既恐奉行罔据,而量入为出,尤当究所由来。故先冠以征收解发各款,汇为一编。庶几条分缕晰,一目了然,永遵乎出入之经,而衷于一也。志《经费》。

  淮安关征收款目

  关项下:

  过关大票货数至一百五十石以外者。

  照票货数自一石至一百四十九石者。

  水驼船装绸缎布匹。

  各口报到大票上一铺等各口,查报货数至一百五十石以外者。

  天妃、仲庄、外河、草湾、永丰、轧东、流均、周闸、下一铺九口征收货税。

  回空粮船携带货物征收税银。

  盐钞定额银壹万两,由两淮运司按季批解。

  仓项下:

  商税及酒曲、机粉、牙胶等税,由淮安府税课大使征收批解。

  绒线季税系本地铺户按季完纳。

  茶税尽收尽解,另款奏报。

  厂项下:

  正单按船名色照例报纳。

  分单照货数按例起单。

  抽分竹木板片。

  桅封北钞鲜鱼船只,例应报纳桅封,其北河、桃源等处货船,未纳北钞者,到关照例补纳。

  长山、白洋、新河、后湖、庙湾五口征收北钞梁头。重运粮船下卸货物,由七处抽分口查收。

  席抽定额四两五钱三分,由淮北批验所大使按季批解。

  解发款目

  计开:

  一、解部船钞银六万八千八百八十三两。

  供漕银三万一百八十一两四钱六分九厘。

  铜斤正项银九千二百三十两七钱六分。

  铜斤节省银六千一百五十三两八钱四分。

  四税银一万八千四两二钱五分六厘。

  灰契银一千二百六两七钱三分一厘。

  商税银三千九百七十一两二钱四分。

  庶吉士银七十两。

  兴庆阁银五千两。

  光禄寺银三万两。

  一、解河库道扣利等项银二万六千八百二十四两八钱六厘。

  一、发淮安府四税支销等项银一千二百一十四两六钱

  淮、大二卫门军口粮银七百一十二两八钱。

  书吏工食银七十八两。

  门役工食银二十一两六钱。

  皂甲工食银八十六两四钱

  以上解发共正额银二十万一千六百三十九两六钱零。

  一、盈余银两,向系尽收尽解。按年比较,每年例准提存办公银一万两,以备传办公事之用。如有余存,奏明解交内务府核销。乾隆四年,奏发委员三员在关办事。每员每月议给养廉银二十两,又饭食银四两八钱,即准在此项内动支开销。原案载入《令甲》。

  一、随正征收加一火耗,遵照部定经费各款开支,如有不敷,准于盈余项下拨补,一并造报户部核销。倘有余存,亦奏明解交内务府充公。原案载入《令甲》。

  一、淮关向有饭食、罚倍二项,节经奏明,留关充公。除照例充赏并动支一切公用及添补经费册内未开各项外,如有余剩,统于年满时,核实确数,一并奏缴。全文载入《文告》。

  淮安关经费款目银数

  计开:

  一、解部正额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十五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兴庆阁、光禄寺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二十九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部盈余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二十九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内阁费用银二百两。

  一、解钱粮装银木鞘,每个银三钱。

  一、解册档需用油纸包绳,每千两银一钱八分。

  一、解第四季钱粮解员盘费银二百两。

  一、解钱粮书吏盘费银四百八十两。内首、三两季,节省银二百四十两,实用银二百四十两。

  一、解钱粮解役盘费银二百两。内首、三两季,节省银八十两,实用银一百二十两。

  一、解钱粮遣牌五面,每面银三钱五分;搭棚五个,每个银四钱八分,共银四两一钱五分。内首、三两季,节省银一两六钱六分,实用银二两四钱九分。

  一、解钱粮包银布,每千两银一钱一分。

  一、解钱粮到部扛鞘口袋,每千两银二钱二分。

  一、二季请领册档。

  户部云南司饭银二十二两。

  户部贵州司饭银二十四两。

  工部纸张银六两。

  一、每年批解

  户科季报考核饭银九百两。

  户部贵州司季报考核饭银一千三百九十两。

  户部云南司季报饭银六百四十两。

  户部江南司季报饭银一百二十两。

  户部司务厅季报饭银八两。

  户部广东司饭银五十两。

  户部盈余解费银十两。

  本关养廉银一万两。

  吏书工食

  经制书吏八名,共银一千八百四十三两二钱。每名每月银十九两二钱。

  本房一名,银二十六两八钱八分。每月银二两一钱四分。

  揭房一名,银二十六两八钱八分。每月银二两二钱四分。

  柬房五名,共银一百三十四两四钱。每名每月银二两二钱四分。

  册头三名,共银六十九两一钱二分。以下俱每名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清字清书四名,共银九十二两一钱六分。

  册书十名,共银二百三十两四钱。

  单房三名,共银六十九两一钱二分。

  填票书手三名,共银六十九两一钱二分。

  商税房二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

  厂房三名,共银六十九两一钱二分。

  杂行房二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

  楼书二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

  算手三名,共银六十九两一钱二分。

  粮船书手二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

  盐船书手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

  漕算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

  各役工食

  旗牌十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以下俱头役二名,每名每月银六钱四分;次役每名每月银三钱二分。

  承差十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

  皂甲十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

  快手十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

  马快八名,共银三十八两四钱。

  健快八名,共银三十八两四钱。

  舍人六名,共银三十两七钱二分。

  禀事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以下俱每名每月银三钱二分。

  茶房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听差十二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

  军牢八名,共银三十两七钱二分。

  夜役八名,共银三十两七钱二分。

  大门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二门四名,共银十五两二钱六分。

  宅门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辕门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解饷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看堂三名,共银十一两五钱二分。

  看茶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炮手三名,共银十一两五钱二分。

  火印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伞扇人役工食

  衣箱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以下俱每名每月银二钱二分。

  升旗一名,共银三两八钱四分。

  金瓜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银瓜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令字旗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头锣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钦命牌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淮关牌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腰锣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红棍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令箭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龙刀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清道飞虎旗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耳箭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

  肃静回避牌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捆绑手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红衣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皂班四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

  五色旗十名,共银三十八两四钱。

  后拥十名,共银三十八两四钱。

  伞扇轿夫十六名,共银一百十两五钱九分二厘。每名每月银五钱七分六厘。

  吹手十二名,共银八十二两九钱四分四厘。每名每月银五钱七分六厘。

  更桥缆夫工食

  桥夫十二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每名每月银三钱二分。

  东西栅栏二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每名每月银三钱二分。

  厨役二名,共银十九两二钱。每名每月银八钱。

  刷印匠一名,共银十五两三钱六分。每月银一两二钱八分。

  刻字匠一名,共银七两六钱八分。每月银六钱四分。

  打扫夫二名,共银九两六钱。以下俱每名每月银四钱。

  大堂更夫五名,共银二十四两。

  大缆更夫五名,共银二十四两。

  更楼更夫五名,共银二十四两。

  东围更夫十名,共银四十八两。

  西围更夫十名,共银四十八两。

  湖亭更夫十名,共银四十八两。

  堂库会手八名,共银三十八两四钱。

  马夫二名,共银九两六钱。

  水夫四名,共银十九两二钱。

  火夫六名,共银二十八两八钱。

  铺司一名,共银四两八钱。

  各项杂费

  大关桥缆、旗绳,共银四十两。

  买备银桶,共银三十六两。

  修理衙署桥船执事,共银三百四十两。

  祭祀,共银三百两。饭食项下另有加增银两在外。

  炮手火药,银四十两。饭食项下有另给添补银两在外。

  义学生员,银三十两。饭食项下另有加给银两在外。

  兵丁灯油,银四十八两。

  相礼生,银十六两。饭食项下另有赏给银两在外。

  阴阳生,银六两。

  冬季赏给更夫棉袄,共银拾五两。饭食项下另有赏给皮衣帽银两在外。

  两祠并大、二堂灯烛,共银四十八两。

  养马六匹,草料共银一百八两。

  两祠道人二名,共银九两六钱。

  义渡水手二名,共银十六两八钱。

  巡河灯油,共银二十二两八钱九分六厘。

  心红纸张,共银五百五十二两。

  银硃,共银三十六两。

  捐发各款

  捐发淮安府城育婴堂,共银八十两。罚倍项下另有加捐银两在外。

  捐发淮安府城养济院孤贫,共银三十两。

  捐发板闸赈米,共银三百两。

  大关各口房租饭食等项

  大关

  守楼家人六名,共银一百三十八两二钱四分。每名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十四名,共银一百六十一两二钱八分。以下具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印四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

  秤手二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

  撑驾巡船水手十六名,共银一百八十四两三钱二分。

  看楼厅二名,共银五两七钱六分。每名每月银二钱四分

  打扫夫一名,共银二两八钱八分。每月银二钱四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油烛,共银十九两二钱。每月银一两六钱。

  天妃

  家人二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每名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五名,共银五十七两六钱。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二名,共银九两六钱。每名每月银四钱。

  油烛,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更夫两名,共银九两六钱。每名每月银四钱。

  房租,共银十二两四钱八分。每月银一两四分。

  草坝分口巡船,共银九两二钱一分六厘。每月银七钱六分八厘。

  草坝分口房租,共银十一两五钱二分。每月银九钱六分。

  永丰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三名,共银三十四两五钱六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二分。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周闸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二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二分。

  房租共银十七两二钱八分。每月银一两四钱四分。

  路费共银十两二钱。每月银八钱五分。

  草湾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三名,共银三十四两五钱六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巡船共银九两二钱一分陆厘。每月银七钱六分八厘。

  关帝庙香火共银三两六钱。每月银三钱。

  仲庄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四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二名,共银九两六钱。每名每月银四钱。

  更夫二名,共银九两六钱。每名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巡船共银九两二钱一分六厘。每月银七钱六分八厘。

  清河分口房租共银十三两八钱二分四厘。每月银一两一钱五分二厘。

  路费共银五两六钱一分六厘。每月银四钱六分八厘。

  轧东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四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二分。

  房租共银二十八两八钱。每月银一两四钱。

  益林分口房租共银十九两二钱。每月银一两六钱。

  巡船共银九两二钱一分六厘。每月银七钱六分八厘。

  灯油共银二两八钱八分。每月银二钱四分。

  路费共银十四两六钱四分。每月银一两一钱二分。

  外河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五名,共银五十七两六钱。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六两七钱二分。每月银五钱六分。

  房租共银十三两四钱四分。每月银一两一钱二分。

  西滩房租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二分。

  白洋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五名,共银五十七两六钱。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五两七钱六分。每月银四钱八分。

  房租共银三十两七钱二分。每月银二两五钱六分。

  路费共银三十两。每月银二两五钱。

  新河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三名,共银三十四两五钱六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房租共银十九两二钱。每月银一两六钱。

  灯油共银六两七钱二分。每月银五钱六分。

  路费共银十九两八钱。每月银一两六钱五分。

  后湖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三名,共银三十四两五钱六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房租共银十九两二钱。每月银一两六钱。

  路费共银十八两四钱八分。每月银一两五钱四分

  长山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四名 ,共银四十六两八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一分。

  里河房租共银三十八两四钱。每月银三两二钱。

  路费共银二十四两二钱四分。每月银一两二分。

  庙湾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三名,共银三十四两五钱六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巡船共银九两二钱一分六厘。每月银七钱六分八厘。

  灯油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二分。

  路费共银十二两七钱二分。每月银一两六分

  下一铺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四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更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房租共银十七两二钱八分。每月银一两四钱四分。

  灯油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二分。

  流均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二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房租共银十七两二钱八分。每月银一两四钱四分。

  船租共银九两二钱一分六厘。每月银七钱六分八厘。

  路费共银四两四钱四分。每月银二钱七分。

  灯油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二分。

  清江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五名,共银五十七两六钱。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棕印巡役一名,共银十一两五钱二分。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灯油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房租共银十七两二钱八分。每月银一两四钱四分。

  巡船共银九两二钱一分六厘。每月银七钱六分八厘。

  军饷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四名,共银四十三两八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油烛共银十一两五钱二分。每月银九钱六分。

  房租共银十七两二钱八分。每月银一两四钱四分。

  巡查接票小船共银六两九钱一分二厘。每月银五钱七分六厘。

  上一铺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四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棕印巡役一名,共银十一两五钱二分。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房租共银十七两二钱八分。每月银一两四钱四分。

  灯油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二分。

  乌沙河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巡役三名,共银三十四两五钱六分。每名每月银九钱六分。

  水火夫一名,共银四两八钱。每月银四钱。

  房租共银十四两四钱。每月银一两二钱。

  灯油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月银三钱一分。

  以上吏书各役工食及各口饭食房租,每月于饭食项下俱有,另给找补不敷银两在外。

  稽查重运粮船起卸货物,设立七处抽分,人役、房租、饭食等项核定银一百二两九钱七分七厘,另于饭食项下有给发找补不敷银两在外。

  军饷

  家人一名,银二两八钱八分。

  巡役四名,共银五两七钱六分。

  船租银三两六钱。

  火夫一名,银六钱。

  巡船银一两一钱五分二厘。

  更夫一名,银六钱。

  纸笔银一两八分。

  灯油银一两四钱四分。

  上一铺

  家人一名,银二两八钱八分。

  船租银三两六钱。

  巡船银一两一钱五分二厘。

  更夫一名,银六钱。

  火夫一名,银六钱。

  纸笔银一两八分。

  灯油银四钱八分。

  清江

  家人一名,银二两八钱八分。

  巡役五名,共银七两二钱。

  巡船银一两一钱五分二厘。

  二处房租共银四两三钱二分。

  火夫二名,共银一两二钱。

  更夫二名,共银一两二钱。

  灯油银六钱。

  天妃

  家人一名,银二两八钱八分。

  巡役四名,共银五两七钱六分。

  巡船银一两一钱五分二厘。

  房租银一两四钱四分。

  火夫一名,银六钱。

  灯油银六钱。

  众兴集

  家人一名,银二两八钱八分。

  巡役四名,共银五两七钱六分。

  房租银三两三钱六分。

  巡船银一两一钱五分二厘。

  火夫二名,共银一两二钱。

  灯油银六钱。

  路费银七钱四厘。

  仲庄

  家人一名,银二两八钱八分。

  巡役三名,共银四两三钱二分。

  房租银九钱六分。

  巡船银一两一钱五分二厘。

  火夫银六钱。

  灯油银六钱。

  路费银二钱八分八厘。

  长山窑湾

  家人一名,银二两八钱八分。

  巡役三名,共银四两三钱二分。

  房租银二两四钱。

  火夫一名,银六钱。

  灯油银四钱八分。

  纸笔银七分八厘。

  路费银一两五钱一分五厘。

  宿迁关征解款目

  计开

  钞税

  契税

  分设六塘口一例稽征

  徐关征收六税

  一、解部正额银四万八千八百八十四两。

  一、盈余银两尽收尽解仍按年比较。

  一、随正加一火耗向例归入淮关耗银内,一并开支造报。

  宿、徐关经费款目银数

  计开

  一、解部正额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十五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部盈余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二十九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钱粮装银木鞘,每个银三钱。

  一、解册档需用油纸包绳,每千两银一钱八分。

  一、解钱粮包银布,每千两银一钱一分。

  一、解钱粮解役二、四两季盘费银八十两。

  一、解钱粮到部扛鞘口袋,每千两银二钱二分。

  一、解缴册档工科饭银十二两。

  一、每年二、四两季批解

  工科季报饭银一百二十两。

  工部季报饭银一百两。

  各书役工食等项

  家人四名,共银九十二两一线六分。每名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书办十二名,共银三百二十二两五钱六分。以下每名每月银二两二钱四分。

  在署缮书二名,共银五十三两七钱六分。

  在关缮书三名,共银五十七两六钱。每名每月银一两六钱。

  算手四名,共银六十一两四钱四分。以下每名每月银一两二钱八分。

  值堂二名,共银三十两七钱二分。

  承差四名,共银六十一两四钱四分。

  旗牌二名,共银三十两七钱二分。

  听差六名,共银九十二两一钱六分。

  枪手四名,共银四十九两一钱五分二厘。每名每月银一两二分四厘。

  更夫七名,共银三十三两六钱。每名每月银四钱。

  缆夫十二名,共银四十六两八分。每名每月银三线二分。

  水夫四名,共银十九两二钱。每名每月银四钱。

  火夫四名,共银十九两二钱。每名每月银四钱。

  刷印匠一名,共银三两七分二厘。每月银二钱五分六厘。

  上关房租共银四十两三分二厘。每月银三两三钱三分六厘。

  西关房租共银二十六两八钱八分。每月银二两二钱四分。

  路费共银三十七两二钱。每月银三两一钱。

  宿徐两关旗布共银三两二钱。

  纸张共银一百四十七两六钱。每月银十二两三钱。

  海关庙湾口征解款目

  计开:税钞

  新沟、佃湖、朦胧、石跶各口一例稽征。

  海船梁头钞银每年上下两季由海州、盐城、阜宁、赣榆、山东日照五州、县征收批解。

  一、解部正额银三千八百四十两。

  一、盈余银两尽收尽解,仍按年比较。

  一、海船梁头钞银尽收尽解,另款奏报。

  海关庙湾口经费款目银数

  计开:

  一、解部正额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十五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部盈余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二十九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钱粮装银木鞘,每个银三钱。

  一、解册档需用油纸包绳,每千两银一钱八分。

  一、解钱粮包银布,每千两银一钱一分。

  一、解钱粮到部扛鞘口袋,每千两银二钱二分

  各书役工食等项

  海关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书办一名,共银二十六两八钱八分。每月银二两二钱四分。

  书手一名,共银二十六两八钱八分。每月银二两二钱四分。

  册书二名,共银五十三两七钱六分。每月银二两二钱四分。

  皂隶四名,共银四十三两八厘。以下每名每月银八钱九分六厘。

  快手四名,共银四十三两八厘。

  军牢四名,共银四十三两八厘。

  桥夫十名,共银三十八两四钱。每名每月银三钱二分。

  缆夫三名,共银十一两伍钱二分。每名每月银三钱二分。

  火夫五名,共银二十四两。以下每名每月银四钱。

  更夫五名,共银二十四两。

  房租共银八两六分四厘。每月银六钱七分二厘。

  路费共银十两二钱。每月钱八钱五分。

  修理桥船银十七两六钱。

  纸张共银四十两。每月银二两二钱三分三厘。

  朦胧

  家人一名,共银二十三两四分。每月银一两九钱二分。

  书手一名,共银十三两五分六厘。每月银一两八分八厘。

  船租共银十九两二钱。每月银一两六钱。

  房租共银十一两五钱二分。每月银九钱六分。

  新沟

  房租共银三两二钱六分四厘。每月银二钱七分二厘。

  板沟分口房租共银十一两五钱二分。每月银九钱六分。

  板沟分口船租共银八两六钱四分。每月银七钱二分。

  佃湖

  房租共银十一两五钱二分。每月银九钱六分。

  船租共银八两六钱四分。每月银七钱二分。

  续纂经费

  淮安关经费款目银数条下:

  原制,本关养廉一万两。嘉庆二年,监督刘奏将五千两交内务府充公。

  一、每年批解条下

  内务府充公银五千两。嘉庆二年起。

  续纂经费

  嘉庆二十年八月初一日,具奏关税期满折内恭报:“自嘉庆十九年七月十二日起,至二十年七月十一日止,一年期满。除海关实收得正、余银六千四十两,又额外多收溢余银一万五千一百十四两七分二厘不计外,其淮、宿二关净少收正额、盈余银一十五万四千六百五十六两四钱七分七厘。叩恳皇上垂慈俯准,照数陆续赔缴在案。再,每年有提存办公银一万两,向在盈余项下提存。若盈余不敷,准于正款拨留。今淮、宿二关盈余无征,惟海关盈余,照定额收足,又收溢余,二[项]共银一万七千三百十四两七分二厘,足敷提存办公之用,似毋庸拨动正款。请即于海关盈余、溢余二项内存留银一万两,以备办公之用,仍照例年终归内务府核销。又,每年三关经费用银,向于火耗项下开销,如有不敷,准于盈余项下动用。今本年实收火耗计不敷经费银七千五百四十一两一钱二分一厘。今海关盈余、溢余二款,除提存办公外,尚存银七千三百十四两七分二厘。请即以拨补火耗不敷经费之用外,仍不敷经费银二百二十七两四钱九分,请由奴才现支养廉内拨给应用,毋庸动拨正款。恭折奏明。”钦奉上谕:“元成奏征收关税亏短一折。此次淮、宿、海三关征收课税,除海关正额、盈余等项钱粮征收足额不计外,淮、宿二关征收税课,共短少银十五万四千六百余两。所有此项亏短银两,即着该监督照数赔缴。其自请治罪之处,加恩宽免。至该关每年提存办公银一万两,准于海关盈余、溢余银一万七千余银内提银一万两备用,照例报销。其火耗项下不敷经费银七千五百余两,亦准其以海关盈余、溢余项下余银七千三百两拨补。此次不敷银二百余两,即于该监督应得养廉内拨给,毋庸动拨正款。该部知道。钦此。”